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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18年4月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民陪审员法》,2004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同时废止。作为首部陪审员专门法,与之前的《决定》相比,亮点有4: 1、首次提出了7人合议庭制度,见 第14条 ; 2、明确规定随机抽选加资格审查为选拔陪审员的主要方式,之前《决定》提出的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作为补充, 见 第9条至第11条 ; 3、首次提出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得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并且增加了人民陪审员的连任限制,见 第8条、第13条; 4、将人民陪审员的文化程度降低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见 第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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