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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到达公司停车场猝死!法院:未下车,不算“工作岗位”,不属工伤!| 人力资源法律

人力资源法律  · 公众号  · 职场  · 2025-05-27 08:45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关于人力资源法律的实际案例,涉及员工在停车场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作工伤的争议。文章详细描述了事件经过、争议焦点、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的过程和结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员工张大在公司的停车场突发疾病死亡,其家属申请认定为工伤。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大在停车场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视同工伤”的规定。

关键观点3: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张大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发生突发疾病,但因其尚未下车,亦未步入工作岗位,不符合《条例》中“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视同工伤条件,因此不予认定为工伤。

关键观点4: 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虽然《工伤保险条例》有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考量,但在适用时需要考虑劳动者利益与用人单位利益以及工伤保险基金承受力等方面的平衡,不宜作过于扩大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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