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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政策  · 2025-07-18 11:08
    

主要观点总结

关于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对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涉及超豪华小汽车的征收范围、二手车的消费税、零售环节销售额的定义及新的政策执行时间。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调整

将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定义为超豪华小汽车,调整原有的征收范围。

关键观点2: 二手车不征收消费税

对于纳税人销售的二手车,即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不征收消费税。

关键观点3: 零售环节销售额的定义

零售环节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与购车行为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以精品、配饰和服务等名义收取的价款。

关键观点4: 政策执行时间

上述调整后的政策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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