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金某以某材料公司名义租赁设备后未支付费用,高某起诉至法院。经过法官耐心劝导和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金某以某材料公司名义租赁摊铺机、压路机等设备,双方对租赁费、运费、食宿费仅进行口头约定,未签订书面合同。租赁期过后,某材料公司未支付费用,高某遂起诉至法院。
关键观点2: 案件处理过程
法官通过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详情,发现双方对费用存在争议但对租赁关系无异议。采用柔性解纷方式,组织双方调解,逐一梳理聊天记录,逐渐厘清“糊涂账”。
关键观点3: 调解结果
被告金某与某材料公司对原告高某提出的金额予以认可,原告同意被告提出的分期给付方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并向双方送达,案件得以解决。
关键观点4: 法院的工作理念
双阳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用实际行动护民生、暖民心、促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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