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关于保险公司与员工之间因绩效工资的争议案件。员工刘某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拖欠的绩效工资和克扣的工资,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后,保险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和《绩效工资单》等证据,判决保险公司应支付刘某拖欠的绩效工资和克扣的工资。同时,文章还提醒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和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计算规则,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刘某在深圳一家保险公司工作,双方约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组成,绩效通过发票报销方式发放。后因保险公司拖欠工资,刘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拖欠的绩效工资和克扣的工资。
关键观点2: 微信聊天记录和《绩效工资单》的证据作用
法院审理时,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和《绩效工资单》等证据,认定保险公司拖欠刘某的绩效工资,并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3: 保险公司的违法行为
保险公司以公费报销为由拒绝支付刘某剩余绩效工资,并通过个人账户发放绩效工资扣掉税点,这种行为不仅变相克扣劳动报酬,还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属于违法行为。
关键观点4: 法院的判决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支付刘某拖欠的绩效工资和克扣的工资,并提醒用人单位应严格通过对公账户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关键观点5: 法条链接
附上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以及劳动者应注意的事项和应保存的证据。
文章预览
约定好用发票报销拿绩效 谁料公司反口“这是公费报销” 员工该怎么证明 这笔钱是自己的 请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2011年至2022年,刘某就职于深圳一家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工作。入职前,双方约定刘某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组成,其中,绩效以发票报销的方式发放。2022年11月初,刘某认为保险公司拖欠工资,便向其邮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双方于两日后解除劳动关系。 2022年12月中旬,刘某提交了谈及报销的微信聊天记录与《绩效工资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其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初拖欠的绩效工资6697.9元、2022年1月至2月克扣的绩效工资630.93元。保险公司辩称,刘某所指的报销内容,是其在保险销售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汽油费、交通费等费用,不能证明报销款是刘某的绩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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