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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报销”换绩效工资,法院这样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5-23 11:2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关于保险公司与员工之间因绩效工资的争议案件。员工刘某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拖欠的绩效工资和克扣的工资,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后,保险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和《绩效工资单》等证据,判决保险公司应支付刘某拖欠的绩效工资和克扣的工资。同时,文章还提醒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和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计算规则,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刘某在深圳一家保险公司工作,双方约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组成,绩效通过发票报销方式发放。后因保险公司拖欠工资,刘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拖欠的绩效工资和克扣的工资。

关键观点2: 微信聊天记录和《绩效工资单》的证据作用

法院审理时,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和《绩效工资单》等证据,认定保险公司拖欠刘某的绩效工资,并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3: 保险公司的违法行为

保险公司以公费报销为由拒绝支付刘某剩余绩效工资,并通过个人账户发放绩效工资扣掉税点,这种行为不仅变相克扣劳动报酬,还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属于违法行为。

关键观点4: 法院的判决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支付刘某拖欠的绩效工资和克扣的工资,并提醒用人单位应严格通过对公账户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关键观点5: 法条链接

附上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以及劳动者应注意的事项和应保存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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