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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15年前给老父亲买的墓,现在却“住着”别人……

佳木斯广播电视台  · 公众号  ·  · 2025-04-06 15:36
    

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施先生为其父亲购买公墓墓穴后遭遇“一墓二卖”,引发纠纷。将其诉诸法律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公墓运营管理单位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违约,被判赔偿施先生共计28万元。此事涉及墓穴买卖的特殊性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处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施先生遭遇“一墓二卖”问题

施先生为老人购买的墓穴被公墓运营管理单位转售他人,导致无法为老人安葬,引发纠纷。

关键观点2: 公墓运营管理单位承认失误并同意赔偿

公墓运营管理单位承认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违约,并同意支付施先生墓穴另行购置费、落葬伙食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关键观点3: 法院判决公墓运营管理单位赔偿28万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公墓运营管理单位构成根本违约,判决其赔偿施先生共计28万元。被告在收到判决书第二日即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

关键观点4: 案件涉及墓穴买卖的特殊性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处理

法官解释,《墓地认购合同》本质上属于特殊的买卖合同,标的物为具有人身属性、情感价值的墓穴使用权。违约后果直接侵害了原告及亲属的祭奠权和人格尊严,法院酌情支持了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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