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飞利浦超音波美肤滋养仪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该局对其进行了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文章转载发布,代表原平台观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产品抽检不合格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对天猫平台上销售的飞利浦超音波美肤滋养仪进行抽检,发现产品不符合检验依据,被判定为不合格。
关键观点2: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
当事人的生产、销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
关键观点3: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没收不合格产品380台,罚款20.459516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6466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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