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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舌尖上的“骗局”丨挂驴头卖马肉

豫法阳光  · 公众号  · 河南  · 2025-08-19 06:30
    

主要观点总结

老张驴肉汤馆老板张某友为降低成本,在驴肉中掺杂马肉并对外宣称是正宗纯驴肉,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法院认定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被没收上缴国库。法官强调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呼吁行业乱象的抵制及坚守法律底线的必要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主要事件概述

张某友在经营驴肉汤馆期间,为降低成本,在驴肉中掺杂马肉并欺骗消费者,最终被法院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关键观点2: 犯罪细节

张某友自2021年10月起从张某涛处购买混杂马肉的驴肉,违法销售金额达12万元。

关键观点3: 法院判决

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友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违法所得被没收上缴国库。

关键观点4: 法官说法

诚信经营是商家的底线,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构成威胁。呼吁餐饮业者摒弃偷梁换柱的侥幸心理,坚守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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