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执行至今年底,以助力企业减负稳岗、提升职工技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政策包括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旨在帮助企业稳定岗位、提高劳动者技能,并鼓励企业吸纳青年就业。通知还明确了相关政策的申请条件、补贴标准、执行期限等细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
政策旨在助力企业减负稳岗、提升职工技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执行期限至今年底。
关键观点2: 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可享受稳岗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其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中小微企业则可按60%的高比例返还。
关键观点3: 技能提升补贴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紧缺型职业(工种)证书的,补贴次数和补贴标准都有相应增加。
关键观点4: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企业招用特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的,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即可获得一次性扩岗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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