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苏州市教育局修订出台的《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苏教规〔2025〕1号)的主要内容。新政策对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适用于苏州市区的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的积分入学工作。文章还详细解答了关于积分入学的一系列问题,包括申请条件、计分方式、申请流程、材料准备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政策背景及目的
为全力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入学权益,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规范义务教育入学秩序,本着“优化入口、稳妥改革”的原则,苏州市教育局修订出台了新的积分入学管理办法。
关键观点2: 申请条件的调整
新政策对申请子女入读苏州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校的申请人须符合的条件进行了调整,主要是将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的时间由一年及以上调整为六个月及以上。
关键观点3: 积分入学计分方式
积分入学项目计分由基础分、附加分组成。总积分值为基础分与附加分之和的累计积分数值。基础分包括居住期限赋分和参保情况赋分。附加分包括年龄情况、文化学历、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等的赋分。
关键观点4: 积分入学申请流程
申请人于3月1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向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入学申请。于6月10日前领取积分入学分值确认单并签字。申请时需要准备居民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子女学籍卡等材料。
关键观点5: 其他重要信息
新政策还规定了流动人口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时,仅限申请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流动人口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后,其子女不一定都能就读公办学校。不同的区、街道(乡镇)、学校能够提供的公办学位数以及申请数不一定相同,流动人口入学的积分排名是分街道(乡镇)、分学校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的。
文章预览
为全力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入学权益,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规范义务教育入学秩序,本着“优化入口、稳妥改革”的原则, 苏州市教育局修订出台《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苏教规〔2025〕1号),主要对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 。 【原文件】 申请子女入读苏州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校的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1.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及以上;2.申请时,在苏州市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调整为】 申请子女入读苏州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校的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1.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 六个月及以上 ;2.申请时,在苏州市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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