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2024年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的简要概述。从2024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各项待遇于2024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关键观点2: 具体调整金额
一级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根据伤残等级有不同的津贴增加额。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残职工,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也有相应的增加额。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能力程度也有不同增加额。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有固定的增加额。
关键观点3: 待遇发放
调整后的各项待遇于2024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不得拖欠。
关键观点4: 资金来源
调整工伤职工待遇所需资金,凡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纳入的,由原渠道解决。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