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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医保局出台《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指南(2025年版)》,实现我市门诊特殊疾病政策统一规范、病种统一规范、标准统一规范、服务统一规范,文件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统一 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将采用统一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诊断标准、医保报销范围。 门诊特殊疾病办理流程优化 参保人按照自愿申请、全市通办原则,可向全市所有的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门诊特殊疾病诊断医疗机构提出办理申请。 诊断医疗机构按照门诊特殊疾病诊断标准为申请人进行诊断并出具诊断结论,将符合申请病种诊断标准的参保人病种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即时开通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资格。 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更加方便 参保人可到全市所有经医保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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