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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扰我们公司多年的补偿问题终于解决了。”近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调撤一起行政案件,原、被告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历经7年未予解决、涉案金额达上千万元的涉企行政补偿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2018年,因环境整治工作的需要,原告某供热公司与某市住建局(后相应职能变更为被告某市城市管理局)签订锅炉拆除协议,约定拆除原告的5台燃煤锅炉,补偿金额经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支付。协议签订后,原告配合完成了锅炉拆除和供热并网工作,但拆除后的7年时间里,原告仅收到部分补偿款。多次向被告提出支付余款申请无果后,原告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告认为补偿责任应由市场占有方承担,其不具补偿责任,案件的症结是被告对本案的补偿主体存在误解。”承办法官查阅案件后,认为涉案争议历时较长、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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