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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收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通告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岚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收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方面线索收集范围 1.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擅自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的违法犯罪线索。 2. 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3. 违法使用 “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畜禽屠宰加工中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线索。 4. 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或掺入)牛羊驴肉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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