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描述了一起由于小区顶层露台下水不畅导致的漏水事件,陈某因漏水导致的损失将顶层业主宣某和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建筑物公共部分有管理和维护义务,但对于露台是否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需根据规划和销售合同来判断。最终,法院判决物业管理公司对陈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件起因
小区顶层露台下水不畅,导致雨水流入楼下业主陈某家中,造成损失。
关键观点2: 产权和责任问题
宣某房产证中无露台所有权,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亦未约定。法院指出露台所有权归属需根据规划和销售合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关键观点3: 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建筑物公共部分有管理和维护义务。因物业管理公司未及时处理露台杂物导致漏水事件发生,应当对陈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关键观点4: 要点提示
对于露台是否专属于特定房屋,需要根据规划和销售合同来判断。仅根据通行情况无法确定其归属,进而影响物业服务人的维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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