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丰富了个人养老金领取的情形,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并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新增了三种领取情形,包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累计费用超过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之日前两年内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12个月,以及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此外,通知还增加了线上申请渠道。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知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
除了原有的领取条件,新增了三种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情形,包括特定医疗费用、失业保险金领取一定时间和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等。
关键观点2: 通知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
相关部门对领取个人养老金的具体操作办法进行了明确,包括申请流程、审核流程等。
关键观点3: 通知增加了线上申请渠道
除了原有的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通知还增加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参加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类申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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