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支持用人单位设置弹性工作岗位,为抚养儿童的劳动者提供便利。通知重点引导新经济形态领域试点推行该就业模式,并建立统一的“生育友好岗”用人单位名单。同时,相关培训和补贴政策也将得到落实。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生育友好岗”的定义及目的
“生育友好岗”是一种就业模式,指用人单位设置的具有弹性工作时间、灵活工作方式和友好工作环境特点的岗位,旨在提供给需要抚养儿童尤其是12周岁以下儿童的劳动者,以帮助他们兼顾工作和生育。
关键观点2: 弹性工作制与管理方式
“生育友好岗”实行弹性工作制,用人单位可采取多种柔性管理方式,如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和绩效考核等,以满足劳动者的需求。
关键观点3: 重点引导的行业和领域
人社、工会、妇联等部门将重点引导生产制造、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以及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文创经济、银发经济等新经济形态领域试点推行“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
关键观点4: 政策支持和培训措施
上海将建立统一的“生育友好岗”用人单位名单,并将相关岗位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参加相关职业培训的劳动者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同时,人社部门将支持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如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育婴保育等。
文章预览
澎湃新闻记者 蒋乐来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 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 。 “生育友好岗”实行弹性工作制,用人单位可从经营管理实际出发,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为劳动者兼顾工作和生育提供便利。相关权利义务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明确后,列入劳动合同或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人社、工会、妇联等部门将 重点引导生产制造、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及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文创经济、银发经济等新经济形态领域试点推行“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 ,拓展“生育友好岗”岗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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