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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示2023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

财务与会计  · 公众号  · 广东  · 2024-06-13 10:04
    

主要观点总结

广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包括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的评审通过名单,以及相关的公示工作安排。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布

广东省财政厅公布了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的职称评审通过名单,分别附在了文件的附件1和附件2中。

关键观点2: 公示工作安排

要求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工作,并在多个网站上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关键观点3: 公示后的反馈和确认

公示结束后,单位需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

关键观点4: 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反映。单位投诉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投诉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文章预览

▼ 更多精彩推荐,请关注我们 ▼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函 粤财会〔2024〕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广东赛康制药厂有限公司白荣巅等22人通过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附件1),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安乐乐等620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附件2),现予以公布。   请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做好公示工作,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gd.gov.cn)、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http://www.gdkjps.net)以及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加具意见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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