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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金昌市场监管  · 公众号  ·  · 2025-01-09 21:18
    

主要观点总结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所有在2024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年报公示。公告详细说明了年报公示的主体、期限、途径、方式、注意事项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咨询电话。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年报公示的主体和期限

2024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公示2024年度报告。

关键观点2: 年报公示的途径和方式

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或“甘肃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年报公示。

关键观点3: 注意事项

年报公示不需要任何费用,谨防诈骗;新营业执照也需要进行年报;应对年报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住所(经营场所)变更、长期未经营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时年报、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键观点4: 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相关信息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能面临罚款。连续未年报的行为可能导致营业执照被吊销。提交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企业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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