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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收证监会行政处罚!非签字现场负责经理被罚20万!

会计雅苑  · 公众号  · 财务  · 2024-05-16 17:42
版权声明会计雅苑-会计审计资讯平台。本文来自深圳证监局,由会计雅苑收集整理,如需转载请联系来源。当事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周**,男,1969年10月出生,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科技或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戴**,女,1974年8月出生,丹邦科技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翁**,男,1986年7月出生,丹邦科技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对亚太所在丹邦科技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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