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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拟征收这些土地,涉及两个村

走读浙中  · 公众号  ·  · 2024-09-07 00:01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兰溪市人民政府因实施上华街道新周村工业用地建设项目而征收土地的相关事宜。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调查安排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征收土地范围及目的

因兰溪市人民政府实施上华街道新周村2024-1-D工业用地建设项目,拟征收新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里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涉及土地面积为5.3913公顷。

关键观点2: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兰溪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上华街道办事处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等进行调查确认,并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

关键观点3: 征收土地的相关限制和规定

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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