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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上市号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叶如意、郑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叶如意、郑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你们执业的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琏升科技或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经查,你们在审计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风险评估及后续应对程序执行不到位。你们在了解内部控制中发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道熙科技有限公司的自营平台游戏业务存在游戏运营数据存储时间较短、数据存储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并认为影响收入真实性的判断,将其识别为内部控制缺陷,但你们判断该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且未记录原因,也未评价该缺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在进一步审计程序中未进行恰当应对。上述行为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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