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智飞微网站
智飞微网站-专注律师微网站/小程序开发与推广,咨询电话:4006-186-116。智飞专注为全国三十万律师提供最专业的互联网品牌营销培训指导、技术支持,并定期分享精英律师执业心得,欢迎订阅、投稿。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张小北  ·  转发微博-20240613093557·  3 天前  
色影无忌  ·  传闻 | ...·  6 天前  
张小北  ·  -20240611125655·  5 天前  
今天看啥  ›  专栏  ›  智飞微网站

最高院: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收到借款后确已将款项交付实际使用人的,该交付实际使用人能否被认定为借款人

智飞微网站  · 公众号  ·  · 2024-05-24 17:16
【裁判要旨】出借人(原告)在向借款人(被告)汇款的银行凭证上注明系“借款”,借款人反向还款的银行凭证上注明系“还款”。虽然银行凭证注明的内容系汇款人自行备注,不能直接约束汇款相对方,但双方的备注内容相互对应,对被告是借款人有较强的证明力。银行流水虽显示借款人的账户在收款后将款项汇入案外人账户,但这属于借款人收到款项之后的处分行为,无法据此直接认定该案外人或款项的实际使用人是借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最高法民申11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周志成,男,1974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颖川,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诚,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