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校服采购中的防腐倡廉要求,强调了自愿购买原则,对非城镇中小学校的校服要求进行了说明。文章还提到了校服选购的适度原则、环保节约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等。此外,还提到了学校成立校服选用组织、选用模式、购买方式等方面的内容,并鼓励校服生产企业向贫困学生无偿提供校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意见》明确严防校服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并强调自愿购买原则。
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对校服管理进行规范,确保采购过程中的公正性,防止腐败行为。同时,强调了学校和家长、学生的自愿原则,不允许强制购买或捆绑销售。
关键观点2: 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
《意见》规定了非城镇中小学校的校服要求,即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和购买校服,这一规定旨在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
关键观点3: 《意见》要求严格遵循市场竞争原则,规范校服采购流程。
《意见》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加强对校服采购的指导监督,不得违反市场竞争原则,不得擅自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
关键观点4: 《意见》鼓励校服生产企业向贫困学生无偿提供校服。
为了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负担,《意见》鼓励校服生产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助学生校服,包括向贫困学生无偿提供校服。
文章预览
开平广播电视台 新闻报料|宣传推广|活动策划 加小编微信:kptvxmt 关注 近日 广东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下称《意见》) 明确严防校服采购中的腐败行为 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 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 非城镇中小学校 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 《意见》自 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全省公民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需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 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 《意见》指出,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统一着装上学。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 一方面,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学校要开展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 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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