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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企业财务造假!律师事务所收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228万!

会计雅苑  · 公众号  · 财务  · 2025-12-06 10:4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通力所)及其相关人员因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而进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件背景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的科创板IPO提供法律服务。

关键观点2: 违法行为

通力所在为思尔芯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关键观点3: 具体违法事实

1. 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2. 在重大销售合同范围、销售合同真实性查验、销售客户走访程序执行等方面未勤勉尽责。

关键观点4: 处罚决定

1. 对通力所责令改正,没收法律业务收入并罚款;2. 对签字律师李**、郭*、王**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当事人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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