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因浮利分费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50万元的事件。其中,涉及的责任人刘群和马波也分别受到罚款。此外,文章还提到了交行山东分行在其他方面的违规行为和受到的处罚,以及交通银行在最近三年累计被罚没金额的情况。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因浮利分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50万元。
涉及的责任人刘群和马波也分别受到罚款,其中刘群为时任大客户一部客户经理,马波为时任大客户一部总经理。
关键观点2: 浮利分费是指银行为满足上级行对中间业务考核的需要,在贷款定价时根据企业的综合回报率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总体上浮幅度,再人为地在贷款利率上浮部分中切出一块作为中间业务收费。
中国银监会提出贷款规范经营“七不准”和金融服务收费“四原则”,要求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
关键观点3: 交行山东分行在其他方面也存在违规行为和受到的处罚。
包括信贷资金支付和使用管理不尽职、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调查核实不尽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最近三年,交通银行累计被罚没金额达1.2亿元。
文章预览
本刊记者 张伟龙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鲁金罚决字〔 2025〕55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因浮利分费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5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 2025〕53号文显示,刘群(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大客户一部客户经理),对浮利分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 《产品可靠性报告》注意到,时任交行山东分行的两名高管也分别受到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 2025〕54号文显示,马波(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大客户一部总经理),对浮利分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 2025〕55号文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