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家5A级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收筹划、财税顾问、专项代理及服务、房地产税收服务。公司主页:http://www.xindacta.com 电话:0755-33341665
TodayRss-海外RSS稳定源
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十问答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5-07-02 10:03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包括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何享受及调整扣除、经营所得如何享受扣除、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享受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虚假填报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

根据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均有所提高。

关键观点2: 如何享受及调整扣除。

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扣除。对于已经填报的,无需重新填报,信息系统将自动适用提高后的标准。调整扣除额度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

关键观点3: 赡养老人及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注意事项。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适用于全日制学历教育,非全日制学历继续教育由子女本人填报。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将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 访问原文地址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文章预览/总结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