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法院陆斡法庭化解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员工小李因公司拖欠工资拒绝归还公司为其配备的工作手机。经过法官调解,小李最终归还手机并提供了所需的个人账户及密码,公司也撤回了起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情回顾
小李入职某科技公司,公司为其配备专用工作手机,双方约定员工离职时要交还相关财物。小李离职后未归还手机,公司将其告上法院。在法院调解下,小李虽归还手机,但不提供解锁账户及密码,导致公司无法正常使用手机,经营活动受影响。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小李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拒绝提供解锁账户及密码,而公司则认为小李未按照公司指派开展工作,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并联系相关技术部门寻求解决方案。
关键观点3: 法官提醒
劳动者在享受公司提供的办公资源时,应明确其所有权归属。工作手机等设备虽由个人使用,但所有权仍归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妥善保管并在离职时按要求归还。
文章预览
2024年广西案例说法 “公司拖欠我工资。” “手机内有我的个人隐私,恕不奉还。” 员工小李(化名)在离职时以此为由,拒绝归还公司为其配发的工作手机……近日,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法院陆斡法庭就圆满化解了这样一起返还原物纠纷。 案情回顾 去年3月,小李入职了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入职时公司为其配备了专用工作手机,用于日常办公及业务联络,双方约定员工离职当天要将相关公司财物交还公司。 但入职10天后,小李带着工作手机自行离职,后公司要求与他解除劳动合同,想要追讨手机却迟迟得不到小李回应。今年1月底,公司一纸诉状将小李告到法院。 收到法院传票后,小李虽将手机归还给公司,但却不提供解锁手机所需的个人账户及密码,导致公司无法正常使用该设备,手机内的工作资料也无法及时获取,公司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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