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福建省医保局印发了《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此目录内的药品,无需住院,在门诊也能享受医保报销。该政策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和《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制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执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药品目录的印发
福建省医保局正式发布了《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为参保人提供了在门诊也能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
关键观点2: 政策的制定背景
该政策是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和《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的,旨在加强医保用药管理,促进规范、合理使用。
关键观点3: 政策的执行时间
该政策自2025年4月15日起执行,各统筹区需要做好政策衔接。
关键观点4: 支付政策和医保待遇
支付政策及医保待遇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未在目录内的药品不执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转为常规目录的国谈药品继续保留‘单列统筹支付’管理,期限为2年。
文章预览
今天执行! 福建省医保局印发了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 药品目录(2024年版)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单列支付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无需住院 在门诊也能享受到医保报销待遇! 一起来看——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精神,根据《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闽医保规〔2024〕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制定了《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现予印发, 自2025年4月15日起执行 。 支付政策及医保待遇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未在目录内的药品不执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转为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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