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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情节严重”情形认定的复函

环评观察  · 公众号  · 法律 环保  · 2024-07-07 17:24
    

主要观点总结

此篇文章主要围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情节严重’情形认定的复函进行描述,解释了相关法规的参照办理方式。同时,文章还提到了全国首例环评造假刑事移送案、江苏省环科院的赔偿、环保企业的上市以及环境咨询行业的相关信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情节严重’情形认定的复函

详细阐述了复函的内容,包括关于‘情节严重’情形的认定应参照的相关法规。同时确认收到了枣庄市生态环境局的请示并进行了回应。

关键观点2: 全国首例环评造假刑事移送案

简单介绍了全国首例环评造假刑事移送案在九江市公审的情况,强调了其社会影响。

关键观点3: 环保行业相关信息

提及了江苏省环科院的赔偿、环保企业准备上市、环评工程师人数的排名以及环境咨询行业的相关信息,展示了环保行业的动态和发展趋势。


文章预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关于“情节严重”情形认定的复函 鲁环办法规函〔 2024 〕 189 号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转呈台儿庄分局关于“情节严重”有关问题的请示》(枣环字〔 2024 〕 38 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及《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关于“情节严重”情形的认定,应参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0 号)第二条规定、第八条规定办理。   特此函复。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 年 7 月 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国首例环评造假刑事移送案在九江市公审 江苏省环科院等5单位因生态环境损害合计赔偿1000万元 又一家环保咨询为主业的环保企业准备上市 环评工程师人数哪家强? 《环评观察》发布2021中国环境咨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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