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旨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并鼓励毕业生先就业再择业、早就业快就业。该通知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国资委联合发布,适用于报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目标
旨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鼓励毕业生先就业再择业、早就业快就业。
关键观点2: 关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认定
报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其身份认定以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商注册登记等不影响其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
关键观点3: 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报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关键观点4: 政策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已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关键观点5: 免责声明
文章末尾提到免责声明,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如有侵权请先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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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本文前,请您先点击手指上方的蓝色字体 “哈密伊州区微生活” 再点击 关注 ,这样您就可以继续免费收到精彩文章了。每天都有分享,完全是免费订阅。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新人社发〔2025〕3号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自治区机关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先就业再择业、早就业快就业,现就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其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商注册登记等均不影响其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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