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近年来,融资性贸易因隐蔽性强、虚增营收快等特点,成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重灾区”。东方集团因长期通过虚构农产品贸易链条虚增营收161亿元,被证监会处罚,实控人及高管被重罚并市场禁入,最终导致退市。专网通信案等案例频发,本文通过分析东方集团、“专网通信案”等,探讨融资性贸易的定义、造假手法及监管应对措施。文章强调商业实质的重要性,指出融资性贸易的动机、识别方法以及监管措施,并建议审计机构、交易所等协同监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融资性贸易特点
融资性贸易因隐蔽性强、规模虚增快,成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重灾区”。
关键观点2: 东方集团案例
东方集团因虚构农产品贸易链条虚增营收161亿元,被证监会处罚,实控人及高管被重罚并市场禁入,最终导致退市。
关键观点3: 专网通信案
专网通信案等案例频发,引发市场关注,涉及13家上市公司虚增营收超900亿元。
关键观点4: 融资性贸易定义与监管
融资性贸易定义为以“融资为目的、贸易为手段”的违规业务,监管措施包括国资监管体系、交易所等协同监管。
关键观点5: 识别与监管措施
文章强调商业实质的重要性,指出融资性贸易的动机、识别方法以及监管措施,建议审计机构、交易所等协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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