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无实不祥(《孟子》)
人是一种符号动物。这意味着人注定会将复杂的事情用一个简单的符号加以归类。尽管这种归类有时候被证明很有用,但这也遮蔽着归类之外的那些难以被归类信息。在网上发帖久了,我也难免不被网友们归类,有人把我列为几大“反基精英”之一,甚至于有人基于这样的定见把我的文章当做的反基督教的“子弹”。比如有人就在我写的一篇名为《十字架》的寓言的前面,私心自用地加上“罪恶的”三字,真让我百口莫辩。他们不关心我说了些啥,他们只关心他们自己的立场之争、并将专横地把我拉到他们的立场之争中去扮演某个或敌或友的角色。
但在宗教的问题上,我自有我自己旗帜鲜明的的立场。我的立场就是捍卫和重建真正的基督信仰,反对宗教沦为那些虚伪的、别有用心的人的洗脑工具。
有人或许会质问我:“你凭什么说你捍卫的才是真正的基督信仰,而别人的基督信仰就是虚伪的宗教洗脑?”
有效地探讨问题的前提是对话双方能就最基本的前提达成共识。探讨宗教问题的最基本的前提就是首先要搞清楚人何以需要信仰。或者说,信仰的出发点到底是人必须去信仰所谓的“真理”?还是人必然会意识到自身的存在状况并总会去为之寻找答案、并在宗教言说中发现那个他想要的答案?我认为:对于一般个人而言,事实上首先是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状况(比如意识到人之必死或不堪忍受命运所加诸于己的烦恼与痛苦),然后才会为自己的存在状况寻求宗教或哲学上的解释与支持。所以,宗教的起点绝不是宗教教义,而是生活中我们所遭遇到的切切实实的生存处境!因此上,探讨宗教的问题不能从你所认可的宗教及其教义习俗出发,倒要从你所体验和直观到的你自己的生存状况出发。
说到这里,我们就庶几可以对真正的基督信仰下一个定义了:真正的基督信仰不是无条件地接受一个叫做基督教的宗教对你的生命状况的解释和无条件相信这个宗教的救赎许诺,而是对你自己的生命处境保有一种直观和审视的态度,并因此在《圣经》与耶稣的教导中发现生命的真相并有所抉择。换言之,从自己的生命状况出发的而做出的信仰抉择才是真正的宗教信仰。而那些从某种被人奉为“真理”的“本本”出发、把是否全然相信那个被人奉为“真理”的“本本”或某种关于宗教的流行说辞作为衡量信仰标准的观念和做法,就只能是一种“洗脑”。
在基督教教会中,我们会听到许多的说辞,这些说辞被基督徒们不厌其烦地反复“见证”为“真理”。那么,那些“见证”真不真?我告诉你:如果我说那是假的,我就是在说谎。如果我说是真的,我更是在说谎。因为那些“见证”不由我说了算,也不由一本纸印的《圣经》说了算,而是由你自己那深刻的生命体验说了算、由你那深藏心中的天赋良知说了算。
举个例子:基督徒们会告诉你: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主,耶稣基督是与上帝和圣灵构成“三位一体”的神,信祂就罪得赦免、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你或许会问:“这是真的吗”?他们会说:“这是神通过《圣经》向我们启示的,难道还有错吗”?剩下的,就是你的信与不信了。但我们不禁要问,即使基督徒们说的是真的,但如果我们在我们的生命状况中却没有真地体验到上帝和基督、我们并不明白所谓的“罪”和所谓的“永生”到底是什么,那么,这些说法对我们有意义吗?如果我们在我们的生命状况中却没有真地体验到上帝和基督,却皈依了基督教,我们就要审视我们的皈依动机了———我们到底图的是啥?是教会生活带来的好处、热闹、还是什么别的东西?
我个人认为,基督信仰对一个人的生存处境而言,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不过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的是:到底什么是“基督”?是那个写在《圣经》里的、活动于公元一世纪的耶路撒冷的故事主角?还是我们可以从我们的存在处境中能够真切体验到的东西?
对我们每个人而言,发生于公元一世纪的耶路撒冷的故事离我们日常的生活实在在是太远了。但有一个现象,却离我们的生活无比切近、是我们会常常遭遇到的。这是个什么现象呢?
我们一般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人的意识是人当仁不让的主人。而人的行为率皆服从于趋利避害的原则。但事实上远非如此。一个即使是非常理性的人,也有时会被某种莫名其妙的念头和情绪抓住,并做出与自己的理性取向非常冲突的事情来。正如圣保罗在《圣经 罗马书》中说说的那样:“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圣保罗的这句话不正是我们日常生活常常能遭遇到的状况的无比真实的写照吗?而这种状况对我们每个人而言意味着什么呢?
它意味着我们每个人身上多多少少都不可抗拒地背负着某种被叫做“罪”或“根本无明”的东西(心理学家更愿意叫它“无意识情结”,叫它做什么并不重要)。它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们,就像我们所患的身体的疾病一样的真实!尽管我们每个人所患的“存在性疾病”的根源总的来说是一个谜,但我们却可以相信,只要是病,总会有针对这病的药。这药, 在我看来,就是“逻各斯”。
中文把《圣经》中的“逻各斯”翻译成中国人理解的“道”;“逻各斯成了肉身”翻译成“道成了肉身”。这个翻译是非常精妙的。什么是“道”?“道”就是路。路是个很要命的东西,走对了,则万事合心,走错了,则动止拂意。正确的路就是从A点到B点的最小耗能途径。能够形成路,就意味着千万人走过、并证明这是一条A点到B点的最佳途径。不过,在人生的道路上,由于我们并不明白什么是我们得以出发的A点,也不明白什么是我们试图到达的B点,因此上,我们并不会轻易找到一条适合我们走的路。在A点和B点之间的无数种可能性中,我们就像一只无头苍蝇般随机地瞎撞着。于是乎,我们意志与愿望的紊乱造就了一种行为与心理的紊乱,以至于“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这种行为与心理的紊乱也最终将导致我们整个生命轨迹的紊乱并因此而走上灭亡之路。就正如孟子所说的那样:“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基督教认为:能治好人的这种存在性疾病的只有“基督”。正如圣保罗所说:“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对于某些基督徒而言,基督就是“逻各斯成了肉身”,但这仅仅是一句是他们时常挂在嘴上而并不明白其意义的口头禅。他们把基督当成一个外在于人的神明来信靠,他们似乎更看重拥有“基督徒”这个社会身份以及这个社会身份带给他们的某种获得支持的感觉。他们却认识不到,所谓“基督”,其实是把“逻各斯”带给“肉身”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也是应该在我们自己的生命中发生的过程。只有当人“走十字架的路”,将“基督”内化于自身的存在处境中,基督信仰才具有真正的意义!《约翰福音》中耶稣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当求其内在的“逻各斯”。离开了那内在的“逻各斯”,无论你拥有什么样的宗教身份,你都仍然在“罪”中、都仍然会饱受那“根本无明”的折磨。
内在的“逻各斯”其实并不深奥,其实就是我们内在的“神律”(也就是我们的良知)。这个内在的“神律”其实是无处不在的。为什么我们做某些不当的事情的时候,会有于心不安的感觉?因为你内在的神性知道,那不合于道,因而与你的生命终究无益。
说到这里,也许有基督徒会说:“你说的‘逻各斯’是一个抽象的,普在的、原理性的东西,而我们的基督,就是历史和《圣经》中所昭示出的那个名叫耶稣的人,除了耶稣,没有基督,除了基督,没有拯救”。当然,我必须承认,在这个问题上,我和一般基督徒有着很大的分歧。但我不承认在这个问题上我和“基督教”存在分歧。因为把耶稣和基督混为一谈的并非基督教的一贯传统。基督教神学家保罗蒂里希就说:“耶稣是基督,但基督不是耶稣”。这句话不难理解,这就像是说:“茶是水,但水不是茶”一样。历史上的耶稣让“逻各斯”成了他自己,但这并不意味着“逻各斯”只能在耶稣那里。古代基督教拜占庭教父们就说:“耶稣的道成肉身,是为了让万事万物都道成肉身”。也就是说,“道成肉身”的事,也并未不可以发生在你的身上。“逻各斯”当然是抽象和普在的,耶稣把我们带到了“逻各斯”那里,但耶稣并不独占“逻各斯”的所有权。我理解并尊重基督徒对基督教教义做原教旨主义式的信守,但我必须要说的是:你们基督徒没有权利用你坚守的那个纸上的教义去“谋杀”那个为我们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的又真又活的“逻各斯”!
或许又有基督徒会问:“那佛教中也有‘逻各斯’吗?做佛教徒也能‘道成肉身’吗?”我会回答:当然,在佛教中,“逻各斯”就是“法”(或曰:轨持)。道成肉身就是“成佛”。登同一座山峰的人,可以选择走不同的路线。同理,人们选择佛教或基督教形式并非选择了不同的信仰,而仅仅是把他们的信仰放在了不同的话语模式中,仅此而已。既然古代的基督教拜占庭教父们都说:“耶稣的道成肉身,是为了让万事万物都道成肉身”,那么佛教徒不能算万事万物吗?或许有基督徒会说:“可佛教结不出好果子,因为我们在在佛教中看到的只是虚无主义和道德败坏”。但我保证在基督教教会中也可以举出大量虚无主义和道德败坏的事例。信仰是个人的灵魂抉择,绝非集体入了伙,就可以一起吃糖的。
我为什么要捍卫真正的基督信仰?因为我看到了人那不可克服的、悲惨的、盲目的生存状况,我看到了那太多的“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力量,正要把我们的生命引向虚无与混乱。除了“逻各斯”,我们还能拿起什么样的有力武器和它们对抗呢?我为什么要通过将普在的、抽象的“逻各斯”从传统宗教教条中剥离出来来捍卫真正的基督信仰?因为这些教条正在阻碍着人们去发现内在于自己的“逻各斯”。孟子曰:言无实不祥。人只有从自己真实痛切的生存处境出发、而不是从那些空洞玄远的言辞出发,才能找到真正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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