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内容,以及新能源市场化的发展趋势。该通知打破了原有的保障性收购机制,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文章还分析了新政对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的区别,以及新能源项目的收益保障方式。此外,还探讨了用户侧电价的变化、负电价频发的问题以及德国在应对负电价方面的经验和策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新政策打破了原有的保障性收购机制,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将主要通过电力市场竞争形成电价。
关键观点2: 存量和增量项目的区别
新政策对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的政策、电价政策、市场参与机制和补偿方式进行了区分。存量项目将逐渐过渡到新的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而增量项目将更多地依靠市场竞争来形成电价。
关键观点3: 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新政策提出了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旨在保证新能源项目在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仍能获得基本的投资回报。该机制通过结算机制电价与市场电价的差额来保障项目收益。
关键观点4: 用户侧电价的变化
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后,用户侧电价可能会发生变化。专家表示,具体调整路径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政策,以及当地经济运行状况和煤价波动等因素。
关键观点5: 负电价频发的问题
负电价是新能源高比例渗透的必然信号,局部负价有助于引导削峰填谷、储能投资、虚拟电厂发展等。整体负价则代表市场运行和电力供需出现了严重问题。德国在应对负电价方面采取了多种策略,包括动态补贴、绿证变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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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4479 字,阅读大约需要 8 分钟 未经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 南方能源观察 微信号:energyobserver 欢迎投稿,投稿邮箱: eomagazine@126.com eo记者 蔡译萱 编辑 何诺书 审核 姜黎 截至2024年底,我国风能、太阳能装机容量已达14.1亿千瓦,提前完成2030年目标,占全部电源装机的42%,标志着新能源发展进入新阶段。在此背景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简称“136号文”),打破原有保障性收购机制,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 相关测算显示,若延续当前增量新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可能不升反降;而全面放开新能源入市后,交易电量占比可跃升至71.3%以上。这一数据对比凸显出,市场化改革对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具有关键作用。 在近日由博众智合能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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