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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主体直接上市的税务讨论

PE实务  · 公众号  ·  · 2021-01-29 21:30
【PE实务】专注于系统梳理、分析PE操作实务。投稿邮箱:peshiwu@163.com作者 | 袁世也来源 | 汉坤律师事务所在上一篇《境内主体上市的架构讨论》一文中,我们讨论了境内主体A股上市的税务架构考量;这一篇,我们继续从税务角度讨论境外主体(以下简称“红筹企业”)直接在科创板上市的架构考量。如果说在境内主体上市架构方面,科创板的税务关注与主板没有显著区别的话,红筹企业直接上市成功案例,则是科创板的一大特色。红筹架构是中国境内企业进行境外上市/融资经常选择的架构之一,科创板明确允许红筹企业(即注册在中国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不拆除红筹架构而以境外主体直接境内上市。关于科创板引入该项机制的考虑和规则,我们在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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