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华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23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它年龄以此设置。4.适应岗位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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