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以6385元/月为基础,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下限为3831元(60%),上限为19155元(300%)。因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需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补缴,免收滞纳金。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布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了具体的上下限数值。
关键观点2: 涉及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
此通知是为了做好全省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并核定相关待遇。
关键观点3: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差额补缴
因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应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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