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管辖规定、特别管辖、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确定管辖的时限以及移送其他部门和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同时,还规定了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核查与立案、调查取证基本要求、表明身份、关于证据的一般规定、域外证据和港澳台证据、检查及现场笔录、询问及笔录、要求提供证据材料、关于抽样取证、委托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的基本要求、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条件、先行登记保存要求、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处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扣押托运物品、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管理、查封、扣押的解除、见证、委托调查、中止调查、终止调查、案件调查终结、案件审核、审核主要内容和意见和建议、审核时限、送审、告知、听取当事人意见、责令退还价款、作出决定、处罚信息公示、案件办理期限、执行与结案、期间、送达、附则等各个方面。此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概述
文章介绍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管辖规定、特别管辖、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确定管辖的时限以及移送其他部门和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2: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规定了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核查与立案、调查取证基本要求、表明身份、关于证据的一般规定、域外证据和港澳台证据、检查及现场笔录、询问及笔录、要求提供证据材料、关于抽样取证、委托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的基本要求、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条件、先行登记保存要求、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处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扣押托运物品、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管理、查封、扣押的解除、见证、委托调查、中止调查、终止调查、案件调查终结、案件审核、审核主要内容和意见和建议、审核时限、送审、告知、听取当事人意见、责令退还价款、作出决定、处罚信息公示、案件办理期限、执行与结案等。
关键观点3: 规定的施行时间
此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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