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活一次》完成后,我给我的经纪人乔纳森打了一通电话:“好了,乔纳森,现在我想写回忆录了。”
“你这年纪写回忆录还太早,等到60岁再写。写一部长篇小说吧。”
我挂了电话。写长篇小说?我有好些朋友在写长篇小说。
好吧,写一部吧。因为有人说“写一部长篇小说吧”,我就说“好,写”。我就这么草率地决定了要写长篇小说。
若非如此,我可能永远不会踏入这个行列。起初我并不知道这件事有多难。同样的话,我也听到有人用在生孩子上:比你预期的要艰难,也比你预期的要美好。我有过15年的写作经历,我对自己有信心。虽然不知道怎么写,但我会想办法知道的。
我快要拐过圣菲市唐库贝罗大街时,突然给主人公想了个有嬉皮士意味的名字:香蕉玫瑰。不知怎么回事,有了这个名字,我就知道这本书有眉目了。对我而言,这个人物就要活了。
我确实有故事要讲,这个故事一半是我的生活,一半是我的感悟。我需要长篇小说这样充足的空间来讲这个做事。但说到底,我是个作家,我喜欢不停地写。我想开始一个新的写作项目。路就在那里,我想一路驰骋。
很抱歉,我开始写长篇小说的理由不够冠冕堂皇。而一旦开始,在前行的路上,你就会有各种理由来做你想做的事。天地广阔,你要做的就是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