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包括8方面内容,旨在解决食品日期存在的问题并整体提升食品标签标注要求。主要措施包括明确食品标识的内容、标注方式及要求,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网络食品销售标示要求,并合理配置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解决食品日期相关问题
该办法规定了在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如何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到期日,以解决消费者难以找到、看清和计算食品日期的问题。
关键观点2: 提升食品标签标注要求
办法要求食品标识应当清楚、明显,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标注字体大小做出了具体规定。
关键观点3: 明确食品标识不得标注的内容
办法禁止在食品标识上标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信息,虚假描述,违背科学常识、公序良俗、宣扬封建迷信的信息,以及标称“特供”“专供”“内供”等信息。
关键观点4: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其提供的食品标识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要求对食品标识进行审核把关。
关键观点5: 强化网络食品销售标示要求及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办法规定网络销售的预包装食品需刊载主要标签信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需加强监控,同时办法明确了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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