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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压降存量待整改业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时隔18年大修,明年起实施

第一财经资讯  · 公众号  · 政策 金融  · 2025-09-15 21:18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新规定在业务范围、股东责任、风险处置安排等方面有新变化,并与行业新制度更好衔接。修订内容包括提高注册资本门槛、调整业务范围、明确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加强风险防控等。新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业务范围调整与资本门槛提高

《办法》将信托公司业务范围划定为三项,聚焦主责主业。同时,提高了信托公司注册资本门槛至5亿元。

关键观点2: 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的确立

《办法》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按责赔偿”的原则,打破刚性兑付,这对信托公司需要加快转型,强化受托责任。

关键观点3: 非标业务要求的进一步明确

《办法》对信托公司的非标业务提出了更细化的监管要求,包括进行外部审计、投资限制等,以加强风险防控。

关键观点4: 公司治理的强化

相比原《办法》,新规将公司治理列为独立章节,提出了更为明确且全面的监管要求,包括设立委托人和受益人权益保护专门委员会、强化股东行为管理等。

关键观点5: 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

《办法》提升了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的约束力和操作性,信托公司需建立恢复和处置计划机制,并按监管要求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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