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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预[2012]410号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5-05-27 10:1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财政部关于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2]410号。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的新规定

通知中央各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关于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汇)管理的新规定,包括不再申请购汇人民币限额指标、自主核定购汇数额等。

关键观点2: 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的范围

明确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的范围,包括驻外机构用汇、出国用汇、留学生用汇等。

关键观点3: 旧规定的废止

财政部印发的一些旧规定,如关于施行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的通知等,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

关键观点4: 实施日期

新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并提醒读者在使用文章内容时需注意的事项,以及尊重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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