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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亮明态度!“烂尾楼”购房者可解除合同,不用还房贷

嘉定消保委  · 公众号  ·  · 2025-07-10 14:07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判例,涉及烂尾楼的退房退款问题。最高法通过案例库收录相关案例,明确态度:因商品房出卖人违约导致无法交楼,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购房及贷款合同可解除,开发商需承担相应责任。此态度并非超越现行法律规范,而是依据民法典和司法解释。同时,司法机关应明确判决,避免问题复杂化,并贯彻执行业已明确的司法态度。最高司法机关通过案例库案例宣示态度,对各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有示范意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最高法通过案例库收录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表明对烂尾楼退房退款问题的明确态度。

最高法亮明态度,同类司法判例被列为入库案例,表明人民法院对烂尾楼问题的重视。

关键观点2: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购房及贷款合同可解除,开发商需承担已收受的购房贷款、购房款本金及利息的返还责任。

此态度是基于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符合现行法律规范。

关键观点3: 司法机关应依据法律明示原则作出判决,避免问题复杂化。

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入库案例具有示范意义,是最高司法机关的态度宣示。同时,司法机关的判决应当清晰明确,避免出现人为复杂化的情况。

关键观点4: 执行层面的有效贯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作为一种兜底式的司法态度,需要执行层面的有效贯彻,让无辜的普通购房者从繁杂的烂尾楼泥潭中抽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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