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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未批,员工强休算旷工吗?| 人力资源法律

人力资源法律  · 公众号  · 职场  · 2024-08-19 08:45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一个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实务案例。苏太强是广东某客运公司的员工,因意外摔伤申请病假,但在病假期间存在外出旅游和到工地兼职的嫌疑。公司对其病假申请存在疑虑,未予批准,并通知其回车队上班。苏太强未按照公司要求返岗,公司以其旷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一审和二审法院均支持公司的决定。文章还讨论了如何防范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环节的法律风险,并推荐了人力资源法律实务课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例背景

苏太强因意外摔伤多次申请病假,已累计休病假117天。再次申请休病假时,公司对其存在泡病假之嫌疑,未予批准。

关键观点2: 公司处理

公司尝试通知苏太强回车队上班,并邮寄告知其未经批准不上班已按旷工处理。公司的劳动管理奖惩规定中明确了员工旷工的行为及相应的处理办法。

关键观点3: 法院判决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公司处理合法,支持公司的决定。法院强调病假管理属于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范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病假申请享有审批权。

关键观点4: 防范法律风险的建议

对于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环节的法律风险,应关注人力资源法律实务课程,增长实务经验。同时,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时,应依法依规操作,确保有充分的依据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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