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清明节临近,甘肃省公安厅公布两起森林草原火灾案例以提醒公众提高防火警觉性。两个案例均涉及人为引发的火灾,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和伤害。第一个案例中,村民在上坟过程中引燃周边杂草导致荒山失火,造成人员受伤。第二个案例中,居民在焚烧杂草时操作不慎引发火情,造成林地大面积受损。文章还强调,人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不仅可能触犯失火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和赔偿生态修复费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甘肃省公安厅公布两起森林草原火灾案例
案例细节及造成的后果
关键观点2: 人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
不仅可能触犯失火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和赔偿生态修复费用
关键观点3: 公众防火意识的重要性
增强公众防火意识,提高防火警觉性,坚决抵制涉火违法犯罪活动
文章预览
清明节临近,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期及预防关键期随之到来。近日,甘肃省公安厅公布两起典型的森林草原火灾案例,旨在增强公众防火意识并警示潜在违法行为,呼吁广大群众提高防火警觉性,坚决抵制涉火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1: 3月23日,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绿化村村民赵某某及其家人在上坟过程中引燃周边杂草,导致荒草起火蔓延,造成3人受伤。此次荒山失火不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救援,还造成人员受伤,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3月25日,对涉事村民赵某某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2: 3月23日,陇南市文县城关镇关家沟村韩家湾社荒草坡出现火情。经查,该火情系鹄衣坝村韩家湾社居民关某某在地里焚烧杂草时操作不慎引发,造成林地大面积受损。关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