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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2日发上月工资是否构成拖欠?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人力葵花  · 公众号  · 职场  · 2021-11-26 12:15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明确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但未明确具体支付时间。目前国内对工资支付时间规定的最具体的地方是深圳。《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1条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从深圳的地方法规的要求来看,如果一家公司按自然月作为工资支付周期,在考虑各种特殊情况下,每月22日是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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