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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MY聊审计,专注于CPA业务探讨。 本期内容主要 节选自《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问询问题 代工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及准确性,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及依据? 问询回复 1 、代工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及准确性 ( 1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的身份是主要负责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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