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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上体育课受伤,法院:学校不担责

人民日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24-11-24 08:18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关于学生在体育课上受伤后学校责任认定的两起案件。一起是初三学生在练习中考体育项目时受伤,一起是六年级学生在学校楼梯上摔倒受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考虑了学校的课程设置、教育、管理职责以及学生自身的预防和控制能力等因素。法院认为,在类似案件中,学校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则为过错责任,受害方需举证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同时,学校也应做好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和运动伤害风险防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初三学生在体育课受伤,法院认为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驳回学生小李的诉讼请求。

小李在练习中考体育项目时摔倒受伤,主张教师缺席未进行指导和保护。但法院考虑课程设置合理性、教师已进行课前安全教育等因素,认为学校已尽到职责。

关键观点2: 六年级学生在学校楼梯摔倒受伤,法院认为学校无过错,驳回家长索赔请求。

小徐在放学过程中摔倒受伤,家长认为学校监管不力。但法院考虑学校已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楼梯等设施场所无缺陷等因素,认为学校已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

关键观点3: 法院明确学校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则为过错责任。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案件,学校仅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才承担侵权责任。受害方需举证证明学校有过错。

关键观点4: 学校应做好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和运动伤害风险防控。

法院建议学校建立完善的意外伤害风险分担机制,对在体育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提供系统性的风险预防和应对策略。


文章预览

体育课是以增进中小学生 身心健康为目的的必修课 体育锻炼往往伴随着 幅度较大的动作 存在受伤的风险 如果学生在体育锻炼过程中受伤 责任如何承担呢? 初三生练中考体育项目受伤 法院:中学已尽到相应职责   近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   小李是就读于某中学的初三学生,一次体育课上, 他在练习一项球类中考体育项目时摔倒受伤。    小李 主张其受伤时 任课教师 正在处理其他同学之间的纠纷,没有对正在练习的他进行指导和保护, 存在缺席行为 ,因此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 中学 认为,小李的受伤属于意外事件。首先,小李是在体育课参与中考项目训练时意外摔倒, 系自身动作原因导致受伤 ,而非学校的设施设备存在问题。其次,小李受伤的动作发生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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