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贵州三部门印发了《加强煤(矿)仓管理七条措施》的通知,旨在加强矿山煤(矿)仓的管理。通知要求各市(州)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各矿山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措施包括全面摸清现状、优化煤(矿)仓布置、压实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电子监测、规范现场处置和加强日常监督七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面摸清现状
要求各矿对已有煤(矿)仓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用显著颜色进行标识。
关键观点2: 优化煤(矿)仓布置
以“无煤(矿)仓则安”为原则,旨在减少煤(矿)仓数量,通过增加运输联巷、皮带集中控制等方法逐步淘汰落后煤(矿)仓,并鼓励井下取消煤(矿)仓设置。
关键观点3: 压实管理责任
明确矿长为煤(矿)仓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制定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检查。
关键观点4: 加强日常管理
每月进行隐患排查,对正在使用的煤(矿)仓制定防止杂物进入的措施,并安排人员每日巡查;对暂停使用的煤(矿)仓必须放空并采取防止风流短路的措施。
关键观点5: 加强电子监测
在煤(矿)仓周围安装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甲烷传感器等设备,实时监控积水、积煤、瓦斯积聚等情况,并鼓励采用智能感知、大数据分析等技术预测煤(矿)仓的运行状态和趋势。
关键观点6: 规范现场处置
启用、停用煤(矿)仓以及处理堵仓、溃仓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处置流程,并安排矿级领导现场全程跟班监督指导。
关键观点7: 加强日常监督
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煤(矿)仓日常管理使用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内容,持续督促矿山完善强化煤(矿)仓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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