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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然人大股东以借款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未扣个税按50%罚款670万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9-14 08:41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昌都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税收违规被国家税务总局昌都市税务局稽查局处罚的公告。该公司通过给大股东刘*借款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也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违反了税收管理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行政处罚相对人

昌都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键观点2: 处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昌都市税务局稽查局

关键观点3: 处罚金额

6,700,000.00元

关键观点4: 违法事实

昌都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23-2024年期间,通过给大股东刘*借款且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共计67,000,000.00元

关键观点5: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关键观点6: 处罚结果

对昌都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23年至2024年未履行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13,400,000元,处以0.5倍的罚款6,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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